根據上海市相關規定,小區充電樁的安裝需符合以下條件:1.小區業主或物業單位須向當地城管部門申請設立充電樁;2.充電樁應與小區住戶停車位相對應,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和環境衛生;3.充電樁須安裝在專門規劃的停車場內,設有安全防護措施;4.確保充電設備及電線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設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上海市制定這一規定是為了規范小區充電樁的安裝,防范因私設充電樁所帶來的電線交叉、電擊事故等安全風險,同時保護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和市容環境。除了上海市的規定,全國各個地區也都有不同的充電樁安裝規定,建議在安裝前了解當地相關規定,以避免違規操作,同時也更加保護個人和公共安全。
上海住宅小區私人用戶充電樁申請自用充電設施建設流程應包括達成購車意向、用電申請、建設施工、安裝驗收、運營維護等五個階段。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充電設施建設經營企業應主動幫助用戶在住宅小區安裝一臺自用充電設施,并負責后期維護、管理等一系列服務。
上海新能源充電樁審核天數7天。電力企業會同用戶或其委托的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察。對于符合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電力企業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用戶應在有效期內辦理確認手續。
上海充電樁安裝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123-新建住宅小區、辦公場所、公共停車場等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
-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為用戶在住宅小區或辦公場所落實一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電動汽車用戶在住宅小區有自有產權車位或經車位產權人同意,在租賃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車位上安裝充電設施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
-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應具有相應的機電安裝資質,應向用戶提供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通用充電設備。-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兩項費用,充電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暫定為每千瓦時不超過1.6元。
-充電設施只能用于向電動汽車供電,充電設施所有權人應當承擔充電設施維修更新養護及侵害第三者權益責任。如果您想在上海安裝充電樁,您可以參考以上規定,也可以咨詢相關部門或機構,如市交通委員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級平臺、聯聯充電、各充換電設施運營企業等。2?
上海申請充電樁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需要持有上海市有效居住證,并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上海市繳納滿12個月社保的人員可以申請新能源汽車牌照。
2、自己本人名下在上海市內沒有新能源汽車。
3、如果非大陸人士,比如港澳臺或者是海外華僑以及外國人士想要申領上海牌新能源汽車指標,那么一定要持有相關證件同時滿足在上海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雙重要求才可以申請。
4、充電樁以及良好的個人征信記錄;針對新能源汽車充電的特有屬性,在申領新能源汽車牌照的時候需要審查該地區有無充電樁以及車主在征信方面有無問題。
5、針對在上海市服役的軍人以及武警等特殊人群,可以單獨申領新能源汽車牌照。
實施的充電樁補貼政策主要分為兩方面,其一是支持充電樁在小區內的建設,具體措施如下:
1.支持在居民區建設智能充電樁。鼓勵居民區已有充電樁通過加裝能源路由器等方式進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樁200元標準給予財政補貼。
2.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
3.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運營。納入目錄管理的平臺企業運營管理的自(專)用充電樁,其對外提供公共服務的共享電量可享受運營補貼,補貼電量以市級平臺訂單數據為準,補貼標準按專用充電設施執行。
4.支持充電樁示范小區建設。充電示范小區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0個示范小區。
上海市小區充電樁安裝的規定如下:
安裝位置:小區充電樁應設在專門的充電區域,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和通行,并且不得擋住緊急通道或消防通道。
車位數量: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充電樁的數量應該合理設置,每個小區至少應設有一臺充電樁,以滿足住戶的基本充電需求。
充電功率:充電樁的功率應根據小區內電力供應能力、充電需求等因素來確定,同時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以確保安全使用。
施工要求:充電樁施工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標準和規定,同時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和備案,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性。
使用管理:小區充電樁的使用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通過預約、安排使用時間、規范使用行為等方式來提高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安裝規定可能會因地區和小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獲取詳細信息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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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新建小區停車位都應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市交通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聚焦打造“慢充為主、安全智能、經濟便捷、開放共享”的居民小區充電網絡,從新建小區充電條件預留、小區自建樁、小區公建樁、小區充電樁互聯共享等方面規范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止。辦法明確:新建小區所有配建停車位均應按要求落實充電設施安裝和使用條件;鼓勵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表決同意后,引入充電運營商開展“公建樁”建設;小區充電樁執行居民用電平均電價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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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將開啟冷空調市交通委介紹,近日,申城氣溫逐漸升高,根據相關規定,自6月1日至9月30日,或者車廂內溫度高于28℃,公交車輛將開啟冷空調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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