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問題如是要說,太原充電樁為什么不讓個人充電。這種情況下基本是很少發生的,像這樣不讓個人充電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充電樁不夠用,首先要保證營運型車輛供電。
不可以,有以下手續需要辦理。
安裝流程為以下幾項:
聯系物業公司,確定小區充電樁安裝政策。(自建房可以直接聯系電力公司)
提供相關材料:將身份證復印件、車位產權證明(可以由物業出具)、物業同意安裝說明交給工作人員。
電力公司的工程師會通知充電樁公司,屆時物業電工、充電樁公司、電力公司和業主都要在現場,確定最終施工方案。
安裝:確定施工方案后,實施安裝施工。
驗收:施工完成后由充電樁公司去電力公司報備,由電力公司去現場驗收合格后使用。
對于符合安裝條件的,按照規定物業必須配合安裝充電樁,拒不配合的可以依次順序:
1、找社區協調;
2、住建局物業辦協調;
3、打市長熱線投訴;
4、訴訟。
根據國家政策,原則上物業必須在業主提交安裝申請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果不同意安裝可以請物業辦出面讓物業提供書面不同意的說明。找出物業說明書的漏洞,然后去法院提起訴訟,告物業侵害業主權益,要求物業配合國家電網為業主安裝自用充電樁提供所需圖紙資料。因為起訴不附帶經濟賠償,起訴不用花多少錢(具體咨詢律師)。條件不滿足只能放棄安裝,條件滿足,物業必須協助安裝(全國各地已有勝訴案例)。
可以裝充電樁的。但是,要向單位申報,經過批準后,可以裝充電樁,這些單位里裝的充電樁,單位人員都可以使用,要自覺交充電費用就行。現在,人們使用電動汽車的人越來越多。電動汽車使用電力發動運行,是一種清潔能源,受到人們的歡迎,充電樁是方便電動汽車充電的,要大力發展。
回答如下,現在電動車的普及率很高,眾多的家庭和個人都購買了電動車,為人們短途出行帶來方使,因為電動車要常充電,不少小區都安裝了充電樁,車主們如不著急用車都是一次性充滿電,因為充電樁不會設置故意不讓充滿電的限制,只要交足費用都可充滿電
沒有哪條法律法規說不可以!
免費為職工充電是為職工謀的福利。
按現行稅法規定,用于非生產經營職工福利方面的充電樁所提的折舊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不過安裝充電樁需要按照一塊電表,需要員工自己負責申請。到當地電力部門手續齊全就可以免費辦理。
充電樁付了費不能充電的原因:
充電樁跳槍和離線,直接導致充電中斷,無法充電的情況。
根本原因分析
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征求“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大舉加快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其實當時建設的很多充電樁是不太合理的,背后也是存在騙補的嫌疑,直接導致了現在很多充電樁的隱患,這應該算是一個根本原因;
目前電動汽車還未大規模普及,終端充電需求并不高,直接導致大部分公共充電樁的利用率偏低,除了北京之外,絕大部分城市的公共樁使用率在10%以下。直接導致,運營服務商虧本運營,想要繼續在日常運營管理上,做投入,財務壓力很大,這應該是另外一個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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