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區充電車位被油車占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聯系車主:首先可以嘗試聯系占位車主,說明情況并請求其將車輛移開。
尋求物業幫助:如果聯系車主無果,可以向物業或其他管理部門尋求幫助,他們可能會采取一些措施來解決問題。
投訴或報警: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沒有解決問題,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報警,以便有關部門采取適當的措施。
安裝停車鎖:考慮在充電車位上安裝停車鎖,以防止其他車輛占用。
總之,解決此類問題需要耐心和合理處理,尋求合適的方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權益。
支持自(專)用充電樁共享改造。對支持自(專)用樁共享改造的物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500元/樁,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占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準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直流充電樁。在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地區新建直流充電樁分別給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直流充電樁給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在市內新建單樁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壓充電樁,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交流充電樁(含小功率直流充電樁)。在市內新建交流充電樁及小功率直流充電樁,給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此次政策是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大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的。重點在于支持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在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方面,明確對在市內購買和首次注冊登記并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在獲得國家購置補貼后,可按要求申領重慶市購置補貼,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技術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執行。具體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車購置補貼約為同期國家購置補貼標準的20%,非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快充類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單車補貼上限分別為1.3萬元、0.94萬元、0.55萬元。
充電樁的分類?
1、以安裝條件進行分類,主要分為立式充電樁和壁掛充電樁立式充電樁無需靠墻,適用于戶外停車位或小區停車位,而壁掛式充電樁螞坦敗必須依靠墻體固定,適用于室內和地下停車位。
2、以服務對象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公共充悶顫電樁、專用充電樁和自用充電樁。公共充電樁由政府機關等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機構置辦,服務對象面向任何電動汽車車主,例如公共停車場。而專用充電樁多為企業建造,服務對象為客戶和內部人員,例如商場停車場信者。自用充電樁為私人充電樁,安裝于私人領域,不對外開放。
3、以安裝地點防護等級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室內充電樁和室外充電樁。
4、以充電接口的數量進行分類,主要分為一樁一充和一樁多充。目前市場上充電樁以一樁一充式為主,在公交停車場這樣大型停車場中,需要多充式充電樁,同步支持多臺電動車充電,不但加快充電效率,也節省了人工。
5、以充電類型進行分類,主要分為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
7天。電力企業會同用戶或其委托的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察。對于符合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電力企業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用戶應在有效期內辦理確認手續。
1、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
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占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準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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