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多部委聯合頒發《關于推進物業管理區域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針對充電樁進小區政策明確,要求物業公司必須配合充電樁安裝工作,并不得借機收取費用。如果物業不允許安裝,可以向住建委投訴,同時安裝充電樁必須單獨安裝獨立電表。
2016年中央也曾發一份《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該文件是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牽頭,聯合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發布。
內容主要對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建設提供了指導,并首次明確了用戶、供電公司、物業等各方在充電設施建設期間的職責。
最值得關注的責任劃分上,文件首次針對小區物業的職責進行了規定:
1、要求物業在用戶提出建樁申請5工作日內予以辦理。
2、要求供電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正式答復供電方案;其中對于低壓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用戶不超過22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用戶不超過45個工作日。
3、工程施工完成并檢驗合格后,供電企業應于5個工作日完成裝表接電工作。
4、而對于老舊小區改造及新小區建設要求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用電需求。
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如果物業拒絕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
2012年6月,我國國務院印發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就提到了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隨后,我國相繼出臺了12項涉及到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
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其中提到依托“互聯網+”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2021年2月,《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和《商務部辦公廳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經驗做法通知》,以加強充換電服務,支持依托其他城市建設。
2021年國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政策匯總及解讀
在2014年之前,國家關于充電基礎設施的政策基本都是規劃建設充電樁、換電站,而自2014年起,我國政策開始了對加氫站的規劃,這同時意味著我國開始進入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
2015年在規劃中提出了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的概念,將“互聯網+”與充電基礎設施結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充電基礎設施業態。此后,我國在充電基礎設施方面的政策將重點放在了私人充電基礎設施以及公共交通、物流、環衛等商用車充電配套設施領域。
在先前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新增分散式充電樁超過480萬臺,規劃車樁比(新能源汽車與充電樁保有量配比)基本達到1∶1,目前仍未完成,還需要各地政府加強建設共同完成車樁比1:1的目標。
2021年各省市充電配套設施
政策匯總及解讀
截至2021年2月,全國共有30個省份出臺了充電配套設施相關政策的規劃。地方相應國家號召,各地推出的各項與電動汽車充電配套設施相關的政策與補貼,將充電配套設施的發展從地方向中央推進。
而上海、北京、廣東、浙江和江蘇等充電樁數量較多的城市在充電樁新政的發布上較為積極,已發布針對政策,且北上廣等地已提及對加氫站的建設。
有政策支持。因為隨著電動車的普及,政府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支持政策,其中包括鼓勵企業、機構和個人自建充電站,并給予一定的資金和稅收優惠。此外,一些地方還規定了充電設施的建設標準和監管要求,以保障用戶的安全和權益。自建充電站的建設不僅可以提高電動車的使用便利性和普及率,還可以為用戶提供更加優質的充電服務和更低的充電費用。此外,自建充電站還可以通過與電網的連接,為社區和小區提供緩解電網負荷和應對能源短缺的解決方案。因此,自建充電站的建設是符合可持續發展和低碳經濟的趨勢,也是一個值得推廣和支持的方向。
農村自建房當然可以安裝充電樁。
一般新能源汽車出廠的時候,廠家會贈送一根插家用電源充電的便攜式充電器,可以直接使用家里220V電源充電,只是充電速度比使用充電樁慢一些。
一般情況下,只要購買電動能源車后,建樁廠家就會向供電局提交安裝材料,此時需要用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汽車充電條件確定書、村委同意安裝說明和車位表明。
若使用的是民用電的話,則需要業主先到電力局申請電箱走線,等申請合格之后,國網會安全安裝人員上門布線,其相關相對便宜一些,一般為居民用電價格。
若使用的是商業用電的話,則申請流程比較簡單,只要和物業協商走電就好,但是價格會比民用電高出許多,因此能走電網的要盡量走電網。
安裝完成之后,要先去電力局報備,然后由電力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驗收,驗收合格的,給電表加上封簽。再由電力局制作對于的電卡,并由充電樁公司領取轉交業主,或業主自己到供電局領取,這樣就可以啦。
私人可以建設充電樁。私人只要擁有停車位和物業許可,便可報裝充電樁,個充電樁的投資成本依位置遠近約為5000元至1萬元。
其他非居民客戶(包括高壓客戶)也可在政府機關、公用機構、大型商業區、居民社區等公共區域投資建設充換電設施。
私人要具備停車位和供電條件,供電所都會批準協助建設的。因為建設充電樁是國家鼓勵和扶持項目,為更多電動汽車用戶提供充電服務,是個好事情。
具體在使用時建議與當地充電樁運營商合作,爭取上網服務,爭取更多用戶來使用充電樁,提高使用率。
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提升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力爭到2025年,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于80%,其他地區不低于60%”。
不同于此前借著“雙碳”戰略分得的微薄紅利,此針對性政策的發布則是讓充電樁直接起飛。半年以來,充電樁指數從3000點一路披荊斬棘、步步登高,11月26日以5118.57點收盤,當日最高觸及5144.80點,是近5年來的最高點位。
自(專)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群)最高20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準按照自(專)用充電樁(群)補貼。
3、多個主體共同建設的公(專)用充換電站,自行協商確定其中1個投資主體為補貼申報單位。
4、充換電設備裝機模塊總功率與外電容量不符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補貼。
國家充電樁補貼政策
答案是:申請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的企業,應當向其注冊地所在區發展改革(發展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每個企業每年度原則上申請一次。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報告;
2.當批次充電站(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當批次充電站(樁)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報告;
4.由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具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行業技術規范檢測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充電設施建設標準檢測報告;
5.當批次充電站(樁)客戶受電工程竣工檢驗意見書;
6.當批次充電站(樁)消防手續辦理證明文件;
7.具備國家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出具的當批次充電站(樁)《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
8.充電站(樁)年綜合能源消耗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耗量500萬千瓦時以上的,需提供市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書;
9.申請補貼信息真實性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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